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1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20 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 60 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 40 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 5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 2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 1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12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5 万吨级及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 2 万吨级和内河 5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4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